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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治療舟月骨分離

【病因】

本病可為原發性、繼發性或伴發性。 原發性舟月骨分離指舟月骨間隙增大, 舟骨旋轉是外傷的直接而最終的結果。 原發性舟月骨分離可能無特殊原因, 或是輕微的扭傷, 或者腕部反復累積性創傷。 繼發性舟月骨分離繼發於更為廣泛的損傷, 可能是腕舟骨或月骨脫位, 但整複後仍有舟月骨間隙增大表現, 也可能由於腕滑膜炎或類風濕性關節炎所致的韌帶損傷引起伴發性舟月骨分離, 它伴隨著腕部損傷的發生。

【治療】

1.急性單純型分離:

(1)閉合復位石膏管型外固定術:背伸腕關節及前後推擠舟骨將旋轉脫位的舟骨復位,

然後石膏固定, 固定期間定期攝片複查。

(2)閉合復位經皮穿針內固定術:重定舟骨, 在X線監視下經皮穿針, 固定舟月骨間關節和舟頭骨間關節, 用石膏管型將腕關節固定在掌屈位。

(3)切開復位韌帶修復術:切開後復位舟骨, 以克氏針固定舟月、舟頭骨間關節, 修復橈腕掌側韌帶和舟月骨間韌帶。 術後用長臂石膏管型將腕關節制動于掌屈位6周, 然後改換前臂石膏管型。 術後8~10周, 拆除石膏並拔針, 開始功能鍛煉。

2.無關節炎的慢性單純型分離:

(1)切開復位背側關節囊固定術:切開復位舟骨, 以克氏針固定。 並將掀起的背側關節囊韌帶組織瓣用抽出鋼絲固定法與舟骨遠極背側部縫合固定。 術後用拇人字形石膏固定8周,

然後開始功能鍛煉。

(2)切開復位韌帶重建術:目的是重建橈腕掌側韌帶和舟月骨間韌帶, 以穩定舟、月骨及恢復它們彼此問的正常對應關係。 材料來源有橈側腕長、短伸肌腱和橈側腕屈肌腱。 將它們穿行於橈骨近端掌側緣、舟骨和月骨上預穿的孔洞內, 然後緊縮並予以縫合固定, 以此替代斷裂的韌帶。 重建手術的方法有很多種, 都較為複雜。

(3)局限性腕關節融合術:對於不能復位的慢性舟月分離病例, 或修復重建韌帶失敗者, 可以採用此手術方法。 常選用的有舟月、頭月、舟頭融合術、不切除舟骨的頭鉤三角月融合術、舟大小多角融合術或頭鉤三角月融合加舟骨切除、四角關節融合術。

3.伴發創傷性關節炎的慢性單純型分離:

(1)舟骨假體置換和頭月骨間關節融合術:用人工假體置換脫位、變形的舟骨, 可部分矯正關節塌陷畸形。 頭月骨問關節融合, 一方面可防止腕關節進一步塌陷, 另一方面也可消除晚期病人有頭月骨間關節炎所引起的疼痛症狀。

(2)近排腕骨切除術:通常採用背側入路, 將近排腕骨全部切除, 使頭狀骨的頭與橈骨近端腕關節面內側部成關節。 臨床上對緩減疼痛有確切療效。 術後常常握力下降, 但能保留腕關節的大部分運動幅度, 並且症狀得以緩減。

(3)全腕關節置換術:是在舟月分離發展到後期, 發生舟月進行性塌陷和普遍性骨性關節炎並有明顯症狀者, 才採用的不得已而為之的補救手術。

(4)橈腕關節融合術:用於舟月分離伴有嚴重橈腕關節骨陛關節炎者,

尤其適用於年輕或重體力勞動者。 缺點是明顯降低腕關節活動幅度, 但是其緩減症狀的療效是肯定的。

4.伴發舟骨骨折的分離:

(1)切開復位克氏針內固定術:適用於急性的、有骨折移位的分離。

(2)閉合整複、經皮穿針內固定術:適用於骨折無移位的分離。

(3)切開復位、植骨和舟大小多角骨間關節融合術:適用於伴有舟骨骨折不癒合的分離。 若腕關節有創傷性關節炎的存在, 則行假體置換和頭月骨間關節融合。

5.伴發月骨周圍脫位或月骨脫位的分離:①切開復位韌帶修復術;②閉合復位經皮穿針內固定術。

6.動態分離:①石膏托固定, 主要用於急性動態分離, 通常需6~12周;②韌帶重建術;③舟大小多角骨間關節融合術適用於石膏固定無效和慢性的動態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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