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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種皮膚癌常見類型的手術治療原則

惡性黑色素瘤、基地細胞癌和鱗狀細胞癌是皮膚癌的三種常見類型, 如不能得到及時治療則可導致死亡。 手術是皮膚癌的主要治療方式, 但是不同類型的皮膚癌, 其手術原則也不相同。

惡性黑色素瘤

惡性黑色素瘤常於早期發生淋巴及血行轉移, 因此惡性程度極高。 因此, 惡性黑色素瘤的手術治療以早期局部廣泛徹底切除為原則, 在此基礎上根據病變侵襲深度和有無臨近淋巴結轉移等進一步決定同時或後期行淋巴結清掃術。 局部病變的切除範圍以距腫瘤週邊1.5~3cm為最佳, 切除深度應包括深筋膜。

基底細胞癌與鱗狀細胞癌

基底細胞癌為低度惡性皮膚癌, 高發人群為中、老年人, 好發於頭頸顏面和手背等部位;鱗狀細胞癌的惡性程度高於基地細胞癌, 高發人群同樣為中、老年人, 以頭頸為好發部位, 上肢和手背亦較常見。

手術治療亦為基底細胞癌和鱗狀細胞癌的常用治療方法, 其手術基本原則為徹底切除。 切除的範圍一般距邊緣0.5~1cm, 切除後創面的修復, 可有直接縫合, 全厚或中厚皮片移植, 局部、臨位元或遠位皮瓣轉移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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