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基底細胞癌的治療應根據患者年齡、皮損大小和部位等綜合考慮, 理想療法是手術切除或切除後植皮。 不能手術的患者可應用光動力療法、放射療法、電燒灼、鐳射、冷凍等治療, 局部外用維A酸霜、5-氟脲嘧啶軟膏等有一定的療效。
1、手術切除
手術切除癌灶治療皮膚基底細胞癌具有治癒率高、癒合快、疤痕小的優勢, 在多數情況下應作為首選。 切除範圍應包括癌灶周圍0.5釐米以上正常皮膚, 術後常規做病理檢查, 以確定腫瘤是否切除乾淨。
2、放射治療
該病對於放射治療較敏感, 對於高齡不能耐受手術切除、位於口唇、眼瞼、鼻翼、耳廓手術切除有困難的患者,
3、光動力學治療
適合於淺表型和小實體型的皮膚基底細胞癌。 將ALA等光敏劑外敷於患處, 而後照射630nm的鐳射。 利用此過程中產生的原子氧治療腫瘤, 常需要多次治療, 費用較高。
4、冷凍、鐳射或電燒灼治療
適合於不能耐受手術切除的老年患者, 療效不確切。
5、局部藥物治療
皮損處外敷維A酸霜、5-氟脲嘧啶軟膏、米奎莫特軟膏等有一定的治療和預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