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規治療 按一般呼吸系統疾病診療常規處理。
2、抗感染治療 原則上應根據細菌學和藥敏試驗結果選用抗生素。 可先用青黴素G320萬~960萬U/d, 分2~3次靜脈滴注, 阿米卡星0.4~0.8g/d, 靜滴, 待細菌學和藥敏報告後再調整用藥。 合併厭氧菌感染者可加大青黴素G劑量或加用林可黴素1.8g/d, 加入葡萄糖液內靜滴, 或0.6g, 2~3/d, 肌注, 甲硝唑0.4g, 3/d, 口服。 嚴重者可靜滴頭孢西丁等。 在全身用藥基礎上可行局部治療, 如經鼻導管或經纖支鏡氣管內滴藥等。 總療程為4~8周。 阿米巴肺膿腫應用甲硝唑等抗阿米巴治療。
3、體位排痰和藥物祛痰 根據膿腫部位和病情採取體位引流,
4、經纖支鏡沖洗 膿痰較多或有明顯痰液阻塞徵象者, 可行纖支鏡沖洗和吸引。 加強支持治療, 必要時少量多次輸血。
5、中藥治療 也可用葦莖湯、魚腥草等藥。
6、外科治療 經內科常規治療3個月以上仍咳膿痰、膿腔無明顯改變者, 或合併威脅生命的大咯血或不能與肺癌等鑒別時可行手術治療。
治癒標準及隨訪:
發熱消退, 無膿痰, X線檢查示病灶消失或纖維化, 認為治癒。 病癒出院後, 半年內隨訪檢查1~2次, 注意有無復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