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鼻咽癌原發灶切除術
(1)適應症:
①分化較高的鼻咽癌, 如腺癌, 鱗癌i、Ⅱ級, 惡性混合瘤的早期病例。
②放射治療後鼻咽局部復發, 病灶局限於頂後壁或頂前壁, 或僅累及咽隱窩邊緣, 而無其他部位浸潤, 無張口困難, 體質尚好者。
③放療已給予根治劑量, 鼻咽原發灶尚未消失, 或出現抗放射現象者, 休息一個月後可行手術切除。
(2)禁忌症:
①有顱底骨質破壞或鼻咽旁浸潤, 顱神經損害或遠處轉移者。
②有肝腎功能不良, 全身情況欠佳者。
(3)手術方法
先行氣管切開插管, 全麻下手術。 沿上齶牙根內側距齒槽0.5cm處做馬蹄形切口,
2.頸淋巴結清除術
(1)適應症:鼻咽原發癌病灶經過放療或化療後已被控制, 全身狀況良好, 僅遺留頸部殘餘灶或復發灶, 範圍局限, 活動, 可考慮行頸淋巴結清除術。
(2)禁忌症:
①頸部的殘餘病灶或復發病灶與頸部深組織粘連、固定者;
②出現遠處轉移或皮膚廣泛浸潤者;
③年老體弱, 心肺肝腎功能不全,
(3)切除範圍
將上起乳突尖、上顱骨下緣, 下至鎖骨上緣, 前起頸中線, 後至斜方肌前緣區域內的淋巴結及脂肪結締組織連同頸闊肌、胸鎖乳突肌、頸內、外靜脈、肩腫舌骨肌、頜下腺、腮腺下極和副神經等組織的大塊切除。
3.頸部淋巴結單純摘除術
對放療不敏感的頸部單個淋巴結或放療後有頸部孤立性淋巴結復發者可行單純切除術。 局部浸潤性麻醉後, 切開轉移灶表面皮膚、皮下組織, 將轉移灶連同周圍部分正常組織完整切除。 術後傷口可稍加壓包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