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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神性精神病藥物治療的原則

藥物治療作為一種精神病的主要治療方法受到不少患者的歡迎, 其實目前關於精神病的治療方法並不少, 藥物治療卻因為一直在不斷更新, 並且治療效果不錯, 受到了不少精神病患者的支持和選擇。 藥物治療精神病雖說效果不錯, 但是也需要遵從一定的原則, 那麼失神性精神病藥物治療的原則是什麼呢?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

失神性精神病藥物治療原則如下:

一、精神病藥物治療應避免單一用藥:不管是急性期還是維持治療期, 作用機制相似的藥物原則上不宜合用。 對於出現抑鬱情緒、躁狂狀態、睡眠障礙的患者可酌情選用抗抑鬱劑、心經穩定劑、鎮靜催眠藥等。

二、早期、足量、足療程用藥:一旦診斷明確應及時開始治療, 藥物應達到治療劑量, 一般急性期治療為兩個月。 有些患者、家屬過分擔心藥物不良反應, 往往在這個期間採取低劑量用藥, 使症狀長期得不到控制。

三、低劑量為主, 逐漸減量:在治療早期因為患者對治療效果與副作用均敏感。 多數研究者建議, 應選用新一代的抗精神病藥物。 高劑量時密切關注其不良反應, 一般情況下不能突然停藥。

失神性精神病藥物治療作為一種常見並且主要的治療方法, 對患者的病情可以起到很大的促進作用, 不過由於精神病的藥物治療有時候得不到患者的支持,

因此作為精神病患者的家屬一定要重視做好相關的防治才行, 避免患者藏藥是格外需要注 意的一點, 希望精神病患者家屬可以清楚認識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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