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醫藥管理局6月13日印發《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十一五”重點專科(專病)專案建設評審驗收細則》(分中醫、中西醫結合細則和民族醫細則), 並將於6月下旬起對部分“十一五”重點專科(專病)專案建設展開評審驗收工作。
根據《細則》, 將採取現場考察、訪談、查閱資料、抽查落實情況等方式, 對科室建設、特色優勢、中醫(含民族醫, 下同)療效和協作組工作進行評價打分, 重點是專科中醫理念和中醫藥特色優勢、科室名稱(不包括中西醫結合醫院)、專科中醫藥文化建設、診療方案、優勢病種的療效評價、專科難點分析等指標。
《細則》提出, 本專科要有3個以上穩定的優勢病種的診療方案;優勢病種中、西醫病名符合重點專科建設的病名要求;診療方案要體現中醫臨床思維且規範、可行, 包括中、西醫診斷標準明確、理法方藥完整、治療方法具有中醫特色等;診療方案中納入中醫特色療法、中醫診療設備、適宜技術、中成藥、現代技術、收費專案等內容;對診療方案的掌握、應用要在疾病診治的整個過程中體現中醫思維理念, 在治療過程中能用中醫藥解決的問題首選中醫藥解決;本專科的治療方法被納入到協作組診療方案中;開展中醫臨床路徑應用推廣工作。
《細則》明確, 療效評價包括:優勢病種療效明顯(主要症狀、體征、理化指標的改善等);每年至少對一個優勢病種診療方案中的治療方法進行療效評價, 對治療方法優勢、不足等進行分析、總結, 不斷優化診療方案, 臨床療效有所提高;將協作組驗證的診療方案與本科診療方案進行對照, 分析每個方案的優勢特色。 此外, 要分析優勢病種中醫治療的難點並提出解決難點的思路和措施。
《細則》要求, 優勢病種的門診量要有明顯增加, 中醫治療比例總體不低於60%, 對於優勢病種則不低於80%。 而住院病區, 要求床位數不低於40張或醫院臨床科室平均床位數;中醫治療比例總體不低於60%, 優勢病種則不低於70%;區域外住院患者比例要達到30%以上;能開展中醫辨證施護等。
據悉, 此次驗收與2010年中醫醫院管理年活動檢查評估工作同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