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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監局電子監管含麻黃堿類複方製劑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1月5日發出通知, 對含麻黃堿類複方製劑(不包括含麻黃的中成藥)、含可待因複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諾酯複方製劑實施電子監管。

根據通知要求, 含麻黃堿類複方製劑、含可待因複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諾酯複方製劑的企業, 應在2011年12月31日前加入藥品電子監管網, 藥品出廠前, 須按規定在上市產品最小銷售包裝上加印(貼)統一標識的藥品電子監管碼, 並按要求做好入網、賦碼和核注核銷工作。 2012年1月1日起, 未入網及未使用藥品電子監管碼統一標識的, 一律不得銷售。

據瞭解, 近期,

一些未列入特殊藥品管理的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在部分地區出現從藥用管道流失、被濫用或提取制毒的現象, 在國內外造成不良影響, 且危害公眾健康安全。 為進一步加強藥品管理, 保證醫療需求, 防止從藥用管道流失和濫用, 國家藥監局特做出上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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