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1月5日發出通知, 對含麻黃堿類複方製劑(不包括含麻黃的中成藥)、含可待因複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諾酯複方製劑實施電子監管。
根據通知要求, 含麻黃堿類複方製劑、含可待因複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諾酯複方製劑的企業, 應在2011年12月31日前加入藥品電子監管網, 藥品出廠前, 須按規定在上市產品最小銷售包裝上加印(貼)統一標識的藥品電子監管碼, 並按要求做好入網、賦碼和核注核銷工作。 2012年1月1日起, 未入網及未使用藥品電子監管碼統一標識的, 一律不得銷售。
據瞭解, 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