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肺癌患者而言, 疾病診斷最終要依靠支氣管鏡或者手術切除以後, 獲取的標本進行病理檢測來判斷。 病理診斷是診斷腫瘤的“金標準”, 其它檢查都只是有助於醫生發現、判斷病情, 或在治療過程中跟蹤治療效果。 也就是說, 其他任何檢查, 如CT、MRI等, 即使在影像上發現有腫塊、病灶, 都不能最終判斷病變的性質、類型, 確診還要依靠病理診斷。 這是腫瘤治療過程中, 最關鍵的依據。
一般來說, 病理診斷中的大標本是指手術切除後獲取的標本, 小標本則是指通過支氣管鏡、胸腔鏡或穿刺獲取的活檢標本。
一個完整的病理診斷包括四個方面的資訊:
第一, 病人的基本資訊, 如姓名、性別、年齡以及病理號。 其中, 病理號是每個病人在檢查的醫院裡擁有的唯一號碼, 十分重要。 此外, 每家醫院根據情況不同, 基本資訊中還有病人的病案號或者ID號等;
第二, 報告的內容, 即送檢標本來源的方式和部位。 也就是說, 需要標明標本來源於哪個器官, 通過哪種方式獲取的, 如穿刺、腔鏡或者手術切除等;
第三, 病理報告的內容。 病理報告內容是整個病理診斷中最重要的部分, 包含通過檢測後發現的病變類型、性質。 手術切除獲取的標本還包含腫瘤侵犯的範圍、淋巴結是否發生轉移以及有無脈管瘤栓等。
第四, 分子分型。 對於肺癌來說, 分子分型也是病理診斷報告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但分子分型報告的具體內容, 有可能是後續單獨發報告, 也有可能就在病理報告中附上, 形成第四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