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醫學認為, 癌症的病因百分之90是外因性的, 遺傳在腫瘤的病因中所占的份量極小。 除由多發性大腸息閉症演變而來的結腸癌, 著色性幹皮病演變成的皮膚癌等外, 其它的癌症多被認為與遺傳因素無明確關係。 對於那些有數人同時或先後患肝癌的家庭來說, 也許足共同的生活條件所致, 比如共同接觸了某種致癌物質的因素要比遺傳因素重要得多。
換句話說, 這不能稱為遺傳, 這只能認為是一種家庭聚集傾向。 在一個曾經發生過肝癌病人家庭中的成員, 也許應該警惕此病。
肝癌何以有一種家庭聚集傾向呢?目前多數學者認為:
1、乙型肝炎病毒的垂直傳播。 遭受乙肝病毒感染並成為長期病毒攜帶者的母親, 在分娩時或分娩後時能將病毒傳染給新生兒。 由於新生兒免疫功能尚未健全, 不能有效地清除病毒而形成持續感染, 以致發生慢性肝炎、肝硬化, 最後演變為肝癌。
2、乙型肝炎病毒的水準傳播。 肝炎病人的家庭成員接觸極為密切, 如有一個感染乙肝病毒, 很容易在不知不覺中殃及其它人。
3、一家人之間飲食習慣、生活方式等也基本相同, 大家接觸致癌因素的機會也基本相等。
肝癌不會遺傳, 但為什麼一家人中常有多人患肝癌呢?
醫學界對此提出一種“兩次打擊理論”。 其基本觀點是, 任何癌症都是細胞的基因發生兩次突變的結果。
所以, 已有肝癌病人的家庭, 其它成員沒必要過多考慮肝癌遺傳性, 更不要影響到子女的婚姻問題。 不過, 要注意以下幾點:
1、加強肝炎的預防。 包括注意個人衛生:避免肝炎的病從口入;推廣接種乙肝疫苗, 尤其是乙肝病毒攜帶者所生的新生兒更應接種乙肝疫苗。
2、注意飲食衛生。 不吃黴變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