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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指南近日發佈

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總後勤部衛生部組織制定的《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近日發佈, 用於指導各級各類綜合醫院(含專科醫院)的中醫藥工作, 提出要把中醫藥服務拓展到醫院各臨床科室, 此舉將有效改善綜合醫院中醫藥萎縮局面。

《指南》指出, 中醫臨床科室是綜合醫院提供中醫藥服務的主體, 應該發展成為帶有全科性質的臨床科室, 根據臨床需要能夠提供中藥飲片、中成藥、針灸、推拿等不少於4種中醫藥服務。 要加強中醫專科專病建設, 形成特色和專長, 並將中醫藥服務拓展到醫院其他臨床科室,

開展中醫預防保健、養生康復等服務。

《指南》明確提出, 要把中醫藥發展納入醫院整體發展規劃, 保證中醫藥科室與其他科室同步發展。 通過建立並落實中西醫相互會診轉診、中醫藥參與診療方案制定、中西醫共同參與病例討論、中西醫共同衛生應急、中西醫相互學習交流、中西醫科研協作等制度, 建立有效協作機制, 加強中西醫合作, 將中醫藥服務拓展到醫院各臨床科室, 使患者在綜合醫院接受西醫藥服務的同時也能夠享受到安全、有效、及時、方便的中醫藥服務。

《指南》要求, 中醫病床床位數不低於醫院標準床位數的5%, 可設立獨立病區。 三級醫院門診開設中醫專業不少於3個, 二級醫院不少於2個。

中醫病房每床至少配備0.4名中醫類別醫師和0.4名護士。 三級醫院至少有1名中醫類別主任醫師, 二級醫院至少有1名中醫類別副主任醫師。 中醫科護士要能夠開展辨證施護和運用中醫護理技術。

對於中醫門診的面積, 《指南》要求, 三級醫院淨使用面積不少於90平方米, 二級醫院不少於60平方米, 其中每診室不少於9平方米。 病房每床建築面積不少於40平方米, 淨使用面積不少於6平方米, 或不低於醫院臨床科室平均標準。

《指南》明確提出, 綜合醫院中藥房要能提供中藥飲片調劑、中成藥調劑和中藥飲片煎煮等服務。 常用中藥飲片品種應在400種左右。 中藥技術人員占藥學技術人員不少於20%。 中藥飲片調劑室的面積, 三級醫院不低於100平方米,

二級綜合醫院不低於80平方米;中成藥調劑室三級醫院不低於60平方米, 二級醫院不低於40平方米。

醫院可通過學歷(學位)教育、師承教育、繼續教育等方式, 不斷提高中醫藥工作人員的臨床實踐能力、教學能力、科研能力等。 對西醫人員主要通過崗位培訓等方式, 重點學習《中成藥臨床應用指導原則》、《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中成藥)》和《中藥注射劑臨床應用指南》、中醫藥基本理論和中醫藥適宜技術, 使綜合醫院臨床類別和口腔類別醫師熟悉中醫藥基本理論與知識, 能夠正確、合理使用中成藥(包括中藥注射劑)和中醫藥適宜技術。

綜合醫院應鼓勵和支持開展中醫藥科學研究, 為開展中醫藥科學研究創造條件。

此外, 應在中醫門診、中醫病房以及中藥房等區域內的設施和內部裝修、標識、科室簡介等方面體現中醫藥文化風格與特色, 形成濃郁的具有中醫藥特色的文化氛圍。

《指南》還要求綜合醫院在職稱晉升、進修學習和學術交流等方面為中醫藥人員創造條件, 保證與西醫藥人員同等待遇。 要建立中醫藥服務績效考核制度, 將中醫藥服務提供情況納入醫院各臨床科室及其管理人員年度工作考核目標。 要注重從中醫藥服務的數量、品質和產生的社會效益等方面對各臨床科室進行績效考核, 避免以單一的經濟指標作為考核依據。

《指南》通過組織領導及管理措施、中醫臨床科室功能定位與設置、中醫專病(專科)建設、中藥房建設、中醫藥人才培養、中醫藥科學研究、中醫臨床科室與其他臨床科室之間建立協作機制、中醫藥科室中醫藥文化建設等方面,

對綜合醫院如何開展中醫藥工作做了詳盡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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