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大家對淋巴癌不是很熟悉, 但是當各位聽到這個名字時就可以想像到它的嚴重性, 這主要是源於大家對癌症的恐懼。 一般來說, 淋巴癌是及早發現及早治療, 但是孕婦在妊娠期間發現得了淋巴癌, 該怎麼辦呢?得了淋巴癌對孕婦妊娠以及生育有哪些影響呢?
淋巴癌是眾多的腫瘤中較為常見的一種, 她可以發生在任何的年齡階段及任何的人身上。 雖然淋巴癌有良惡性之分, 良性的淋巴癌對治癒患者的影響不是很大, 但是惡性的淋巴癌若是不及時的治療則是會危及生命的。
淋巴癌的主要病變之一是淋巴癌細胞的廣泛侵潤而造成的損害,
近年來由於淋巴 瘤治療的不斷進步, 緩解率提高, 生存期延長, 多數病人在緩解期能正常工作和生活, 因而在緩解期內懷孕的可能性也增多。 實際上, 如上一問所介紹, 淋巴癌合併妊娠的危害還是很大的。 因此, 生育年齡患淋巴癌的婦女, 即使病情完全緩解, 也應該在兩年內避免懷孕。 通常主張服用雌激素類避孕藥, 既能預防受孕, 又能減輕血小板減少而加重的月經過多。
以上就是淋巴癌對於妊娠及生育的影響的介紹。 在看完上面的文章後, 想必大家現在都知道了, 婦女患上淋巴癌時是不適合生育的, 只是不適合並不是不能生育。 只要患者在治癒淋巴癌兩年後就可以生育的。 所以, 女同胞不要過於害怕淋巴癌。 即便是孕婦不幸患上淋巴癌, 也是可以治療的, 只是這時就要結束妊娠, 延遲要孩子的時間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