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近日聯合發佈《關於在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中進一步發揮中醫藥作用的意見》(全文見三版), 要求各地統籌做好公立中醫醫院改革試點工作, 貫徹落實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中鼓勵利用中醫藥服務政策, 進一步加強基層中醫藥服務網路建設, 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進一步發揮中醫藥作用, 在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中體現中藥特點, 加強中醫藥人才培養。
《意見》提出,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將中醫院納入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總體部署, 落實對中醫院(民族醫院)“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傾斜”的政策,
在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方面, 《意見》要求各地結合實際適當提高在新農合範圍內屬於國家基本藥物和地方增補藥品的中藥有關費用的報銷比例, 將針灸和治療性推拿等中醫非藥物診療技術納入新農合報銷範圍, 同時適當考慮將符合條件的院內中藥製劑納入省級新農合報銷目錄。
對於基層中醫藥服務網路建設, 《意見》明確提出, 將中醫藥科室建設和中醫藥服務提供作為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 進一步加強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 鼓勵基層西醫人員經培訓考核後運用中醫藥適宜技術。 力爭3年使大多數鄉鎮衛生院和90%以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標準化的中醫科和中藥房, 大多數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能提供中醫藥適宜技術服務。
《意見》提出, 要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醫藥服務專案試點, 在孕產婦、老人兒童等重點人群和高血壓、2型糖尿病等慢病患者健康管理中積極運用中醫藥,
《意見》還要求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將符合條件的中成藥、民族藥納入本省增補藥品目錄, 在基本藥物集中採購、配送等工作中體現其特點。 此外, 要將中醫藥人才培養納入地方“十二五”人才培養規劃中, 將中醫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中醫類別全科醫師培訓作為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和全科醫師培訓的重要內容, 中醫藥人員培養數量應占住院醫師和全科醫師培養總數的一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