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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合併卵巢囊腫 12周後須決定是否手術

年近30的李太好不容易懷上了寶寶, 卻在孕43天的時候被檢查出左側卵巢囊腫。 得知檢查結果, 李太第一句話就問:“良性的還是惡性的?需要流產嗎?”為此, 李太每日憂心忡忡, 一方面希望B超監測確診卵巢囊腫的性質, 另一方面擔憂B超影響胎兒。

醫生表示仍不確定是否為功能性良性囊腫, 需要繼續保持監測, 一直到孕12周才可以做出合適的治療選擇。

不少懷孕女性都懼怕B超, 認為B超的檢測會影響胎兒的健康。 對此, 郭遂群主任說:“孕早期的女性千萬不要懼怕B超, 不要對B超存在偏見, B超可以幫助我們很好地發現子宮內外的情況,

例如是否合併卵巢囊腫。 ”

如果發現孕早期合併卵巢囊腫, 應該怎麼辦呢?

首先, 需要觀察足夠的時間, 從發現之日起開始觀察至孕12周。 之所以要觀察, 這是因為懷孕之後也有可能出現功能性的卵巢囊腫, 例如黃素囊腫。

其次, 一般情況下, 孕12周之前不宜行卵巢囊腫切除術。 在孕12周後孕16周前, 可以根據囊腫的大小、性質和患者的要求決定是否進行手術治療。 對於8、9公分大的囊腫, 最好是採取手術治療;現行的大部分卵巢囊腫切除術都是採取腹腔鏡微創手術, 對於患者來說不僅手術創傷面小, 而且也恢復快。 一般情況下, 手術前後需要住院的時間約為5天, 採取微創手術的費用約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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