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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律失常治療方法及原則

一旦確診心律失常, 醫生將根據你病情的嚴重程度決定是否用藥物或者做手術治療。

如果你為輕度心律失常, 醫生會建議採用一些控制心律失常的輔助療法。 如果有必要, 則開藥治療。 醫生的處方決定于病人心律失常的類型、病人的用藥史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心臟疾病。 一些藥物特別是抗心律失常藥如奎尼丁、胺碘酮以及地高辛等可引起嚴重的副反應, 一般不應常規使用。 在使用這些藥物時應同時進行電生理檢查, 以確定該藥是否有效以及能否引發嚴重副反應。

在緊急情況下可用電擊法終止心律失常,

使心律恢復正常, 然後再用藥物治療。 電擊治療也用於患者對藥物治療無反應或者醫生預料到原已存在其他心臟疾病的患者出現危急情況時。

有時為了能夠長期控制心律失常, 需要在病人的心臟內植入一個裝置。 有症狀的心動過緩患者一般安裝起搏器;任何有發生室性心動過速傾向的患者都可安裝心臟複律除顫器, 這一植入心臟的電極片, 可在必要時提供自動電擊治療。 心動過速或過緩的病人都適於安裝起搏除顫器, 它可通過電擊效應使心律恢復正常, 也可通過起搏作用使心跳保持健康穩定的節律。

偶爾進行有創性治療是必要的。 如果某一塊心臟組織是引發心律失常的原因,

可用所謂的導管分離術糾正它:利用經靜脈或動脈插人的, 能夠發出放射波的裝置, 逐漸去除病變的心臟組織, 使其失去作用。 有時需要進行開心手術去除病變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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