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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子宮內膜癌的治療情況

子宮內膜癌的治療原則, 應根據臨床分期、癌細胞的分化程度, 患者周身情況等因素綜合考慮決定。 因為內膜癌絕大多數為腺癌, 對放射治療不敏感, 故治療以手術為主, 其他尚有放療、化7療及其他藥物等綜合治療。

手術治療Bickenbach(1967)已有定論, 單純手術治療效果優於單純放療, 其5年治療率, 手術治療比放療高出20%。 據國內張惜陰等對內膜癌遠期隨訪516例觀察單純手術的健存率為72%, 術前放療加手術者為60%。 觀察5、10、15、20年的生存率分別為85.9%~88.8%、82.5%~85.8%、81.4%~84.8%及77.3%~81.7%。

正確進行臨床分期, 以正確決定手術範圍。 以往, 按1982年FIGO分期, Ⅰ期者通常作筋膜外全子宮切除加雙側附件切除術;Ⅱ期者則作廣泛性子宮切除術加雙側盆腔淋巴結清掃術。

Ⅲ、Ⅳ期者, 凡有手術可能則先手術, 儘量切除病灶, 縮小瘤體, 術後輔以放療或孕激素治療。 否則, 宜先行孕激素、放療或/及化療待有手術可能時再手術。 術後仍需輔以其他治療。

腹水或腹腔沖洗液查找癌細胞;切開腹膜後, 對有腹水者即取之行離心沉澱查找癌細胞。 無腹水者, 則向腹腔注入200ml生理鹽水沖洗腹腔, 吸出沖洗液離心沉澱找癌細胞。 凡找到癌細胞者(文獻報導, Ⅰ期癌為11.4%, 隨腫瘤的分組升高而明顯增加, 如Ⅲ級者為18.1%)。 除手術外, 還應加其他輔助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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