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化名)就讀于昌平區南七家村實驗學校三年級一班。 小明家長說, 18日下午, 孩子放學回來, 一直悶不說話, 面部紅腫, 問他怎麼了他也不說。 經家長仔細詢問, 小明說出實情, 是老師讓班長打了他的臉。 小明說, 當時是上午最後一節語文課, “我和前面同學講話被老師看到了, 老師就讓班長打我的臉20下”。 小明說, 班長聽到老師的話, 當著全班同學的面, 打了他的臉。
小明的家長稱, 他們立即趕到學校。 當時是週五, 學校已放學, 校長答覆小明一家會在週一詢問事情究竟以後作出處理, 但是並未同意陪同小明到醫院就診。
小明家長表示, 他們當時就聯繫了指使班長打人的張老師到派出所做了簡單筆錄, 民警讓先帶孩子到醫院就診後再做處理。
指使打人的張老師稱, “當時我並不是故意的, 那個孩子不遵守紀律, 特別鬧, 我開完會回來, 大概12點50分左右, 看到這個情況就讓班長打了他兩下”, 張老師說, 當時午休班裡沒幾個人, 而看到小明在“欺負女同學, 自己生氣得不行才讓班長教訓他兩下”, 並沒有讓班長打20下之說。 “這件事孩子有責任, 我也有責任, 畢竟孩子不聽話, 我的教育方式也不對, 我當時就是太氣憤了”, 張老師稱。
南七家村實驗學校竹校長表示, 家長已鬧到派出所, 學校會配合派出所處理。 週一時, 校方會詢問當事班級的學生及該班班長和老師的說法,
小明家長認為, 小明才10歲, 小男孩淘氣是很正常的, “我們的教育做的是不夠, 所以才需要老師幫忙教育。 但老師這樣讓班長打人實在不對, 現在孩子說週一都不想去上學了, 他心理有陰影, 我們也不知道要怎麼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