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的交往能力應從小就開始培養, 不可等到孩子去了幼稚園在開始鍛煉, 因為這樣也許就會導致孩子在幼稚園不合群或出現社交障礙。 那麼, 作為家長在培養孩子交往能力時, 哪些行為是對的, 哪些是錯的呢?
家長培養孩子交往能力的正確方法
當寶寶能走路時, 要給他創造與外人接觸的機會。 可以每星期帶他去幾次商店, 有可能的話, 每天都可以帶他到有孩子玩的地方去。 寶寶雖不能同別的孩子一起玩, 但他卻願意看著, 他可能會站在很近的地方盯著看, 或很嚴肅地把手裡的東西遞給別人,
幫助孩子結交玩伴, 鼓勵他們交往, 並給予他自由選擇玩伴的權力。 父母可以經常請一些小朋友到家裡玩, 讓他們一起遊戲、聽故事、唱歌、跳舞、畫畫、逐步培養寶寶與同伴交往的習慣。 即使在玩的過程中, 孩子們鬧糾紛, 家長也不要強把孩子拽回家, 更不要罵孩子“草包”、“笨蛋”。 最好的方法是從中調停, 讓孩子們自己解決矛盾, 友好相處。
孩子最初的交往會出現一些不友好的態度, 如說, “不要你到我家裡來”, 或雙手將小朋友推出去, 或者搶奪別人手中的玩具, 或一大堆玩具自己一個人霸佔, 不願分給別人。 這些不良態度, 有的是受成人影響的結果。 如成人間不禮貌的訓斥、吵架就會傳染孩子。
家長在培養孩子交往能力時要注意以下3點錯誤的做法哦。
家長培養孩子交往能力的錯誤做法
只在幼稚園裡學開口。 培養人際溝通能力, 不該只局限在幼稚園, 家庭和社會才是更廣闊的空間。 父母首先要鼓勵孩子自我表達, 每個幼兒一開始都是只敢在最熟悉的人面前開口, 比如爸爸媽媽等,
比如, 先在家裡人面前表現自己, 說段小故事或唱支歌;漸漸的, 當家裡來客人時, 可以讓孩子嘗試為大家表演, 之後可以帶孩子到社區或朋友家中, 與陌生人交談。
幼兒的情感框架就是在與父母交流和共處中搭建起來了, 會影響他未來的與人交往能力。 “但有些父母太過依賴早教等社會培訓機構, 有時候因為工作太忙, 甚至把孩子‘外包’給這些機構。 當親子相處時間越少, 孩子沒有辦法得到幸福感時, 他就極有可能不願說話或變得性格內向。 ”
過度保護寶寶。 在幼稚園裡, 小朋友間時常會因為玩具或事物產生衝突, 甚至吵架、打鬧。 孩子吵架, 吵過就忘, 但部分家長卻頗為“記仇”。
其實, 吵鬧是孩子交往的一種方式, 而且往往有利於他們交往能力的發展和心智的健康成長。 家長不該簡單地充當法官, 而是瞭解事情前因後果以及孩子內心想法, 幫助他分析和解決問題。
搶玩具也是一種交往行為。 不少家長害怕孩子間產生衝突, 一遇上孩子分配玩具不均的事件, 往往息事寧人地說:“不要搶, 我再給你買一件。 ”家長千萬別做“和事佬”, 其實這樣是扼殺了孩子與人交往的一次機會。 孩子或許就在爭搶玩具的過程中, 領悟到怎麼才能與人溝通,
通過上文的介紹, 不難發現培養孩子交往能力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