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有這樣的情況, 幼兒玩耍或走路時, 不小心磕碰到什麼東西上, 碰痛了, 哇哇地哭。 家長為了安慰孩子, 就會一邊哄孩子, 一邊故意舉手打那個“肇事者”, “責怪”它為什麼碰痛了孩子, 做出給孩子“報仇”的樣子。 然後安慰孩子說, 咱們打它了, 它再不敢碰你了。 孩子可能在這時候會有些安慰, 破涕為笑, 家長也會感到很滿意。
這是一種不好的方法, 是一種“復仇行為”。 它教給孩子遇到不痛快就去責怪別人, 教給他不寬容和報復, 不利於兒童的心理健康。
大人可能會想, 桌子碰了孩子, 我不過是打打桌子, 桌子又不懂得痛,
“教育即風格之培養”。 教孩子“給小板凳揉痛”與其說是一個技巧問題,
如果平時孩子不小心磕碰了, 家長能很友好地採用“給小板凳揉痛”的做法處理;可是哪天孩子不小心打碎了一個你心愛的花瓶, 你卻忍不住對孩子大發雷霆;平時總對孩子講我們要理解別人, 可一旦孩子的想法和你的想法不一樣, 就責怪孩子“不聽話”, 強行要求孩子聽話, 而不去細緻地體會孩子的感覺―那麼你的教育行為就不統一了, 你其實就變成了一個不體諒、不豁達、愛物勝過愛孩子, 價值觀不統一的家長。
我見過一些眼睛裡充滿敵意的幼兒, 他們很容易就會發脾氣, 做出攻擊別人的行為。 有一位媽媽, 她一邊在嘴裡抱怨她的兒子愛打人, 告訴孩子“不許打人”, 一邊狠狠地“教訓”一張磕了她兒子腦門的桌子;遇到她兒子抓打別的小朋友, 她也只是很假地管一管, 態度中隱藏著縱容, 可能是怕兒子吃虧;平時還逗孩子打爸爸, 以此為樂。 她的兒子上幼稚園後總和小朋友合不來, 常打人, 弄得老師和家長們都有意見。 這個孩子內心可能很想和小朋友玩, 但他在玩的過程中處處充滿保護自己的意識,
善良的人, 才是和世界摩擦最小的人, 才容易成為幸福的人;在心態上不苛刻的孩子, 長大後他的處事態度會更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