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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藥到底吃幾天最佳?

同樣是患感冒, 但人們對待感冒藥的態度卻大不一樣。 有些人在感冒好後, 症狀已經消失的情況下, 也習慣性多吃一到兩次藥, 用他們的話說, 這是鞏固療效, 避免感冒“去而複返”;而另一些人卻在病情剛剛好轉的時候就停藥了, 他們的觀點是:是藥三分毒, 能少吃藥就少吃。 到底哪種做法是正確的呢?

就普通感冒而言, 一般都是由病毒引起的。 病程一般5~7天, 若合併細菌感染症狀持續, 病程就可能延長。 屬後者就要加服抗生素, 而且服藥時間不能短。 但有的病人一見病情好轉就立即停藥, 害怕藥物有副作用,

“見好就收”, 這是不可取的。 雖然表面上看, 症狀緩解了, 但此時如果不繼續用藥, 體內那些沒有被殺死的細菌就會起死回生。 這時, 不但可能導致細菌耐藥, 還會使併發症加重。

對於那些感冒已經康復、還繼續吃藥的病人, 因感冒的自然病程一般在7天左右, 通常感冒用藥5~7天即可, 抗生素類藥一般用藥5天左右。

例如, 某種藥物的用藥療程規定是5天, 5天的用藥劑量就已經達到了要求, 而且藥物在體內也已經起到殺菌的作用, 如果這時繼續吃藥, 就等於加大了用藥的劑量, 往往會把體內正常的細菌也給殺滅, 反而會引起毒副作用, 像這樣鞏固治療效果的做法也是不科學的。

所以, 在頭痛、流涕、咳嗽症狀完全消除, 體溫恢復正常後,

就應該停服感冒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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