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患感冒, 但人們對待感冒藥的態度卻大不一樣。 有些人在感冒好後, 症狀已經消失的情況下, 也習慣性多吃一到兩次藥, 用他們的話說, 這是鞏固療效, 避免感冒“去而複返”;而另一些人卻在病情剛剛好轉的時候就停藥了, 他們的觀點是:是藥三分毒, 能少吃藥就少吃。 到底哪種做法是正確的呢?
就普通感冒而言, 一般都是由病毒引起的。 病程一般5~7天, 若合併細菌感染症狀持續, 病程就可能延長。 屬後者就要加服抗生素, 而且服藥時間不能短。 但有的病人一見病情好轉就立即停藥, 害怕藥物有副作用,
對於那些感冒已經康復、還繼續吃藥的病人, 因感冒的自然病程一般在7天左右, 通常感冒用藥5~7天即可, 抗生素類藥一般用藥5天左右。
例如, 某種藥物的用藥療程規定是5天, 5天的用藥劑量就已經達到了要求, 而且藥物在體內也已經起到殺菌的作用, 如果這時繼續吃藥, 就等於加大了用藥的劑量, 往往會把體內正常的細菌也給殺滅, 反而會引起毒副作用, 像這樣鞏固治療效果的做法也是不科學的。
所以, 在頭痛、流涕、咳嗽症狀完全消除, 體溫恢復正常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