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腔穿刺是指借助穿刺針直接從腹前壁刺入腹膜腔, 可用于肝腹水患者的診斷和治療, 在進行腹腔穿刺時, 規範操作注意事項可以保證穿刺順利進行。
1、患者應排空膀胱後坐在床上, 床頭抬高45~90°, 取臍與恥骨連線中點為穿刺點, 用消毒液和酒精消毒, 在無菌操作下, 在穿刺部位以1%利多卡因局部麻醉達腹膜壁層。
2、診斷性腹腔穿刺時穿刺針穿過腹膜壁層後緩慢抽出液體, 如進行治療性腹腔穿刺, 可將穿刺針連接在真空抽吸器上進行抽吸, 但放液不宜過快、過多, 一次放液一般不超過3000ml, 過多放液可誘發肝性腦病和電解質紊亂。
3、穿刺放腹水時若流出不暢, 可將穿刺針稍作移動或稍變換體位, 手術完畢, 取出穿刺針, 局部塗以碘酊及乙醇, 覆蓋無菌紗布, 以膠布固定。
4、腹腔穿刺大量放液的患者應縛腹帶, 以防腹壓驟降、內臟血管擴張引起血壓下降或休克。
5、肝腹水患者進行腹腔穿刺後應平臥, 並使穿刺孔位於上方以免腹水繼續漏出, 如遇穿刺孔繼續有腹水滲漏時可用蝶形膠布或火棉膠粘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