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病最早是於80年代初期在美國被識別,
早期的病人都是年輕的男同性戀者,
因此愛滋病一度被稱作“同性戀病”("gay plague"或"gay-related immune deficiency"(GRID)),
並受到當時雷根保守政府的忽視。
但在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以及有識的醫生與科學家的持續工作下,
累積了信服性的流行病學資料,
顯示愛滋病有一定的傳染性致因(etiology),
同時,
因輸血導致非同性戀者罹患愛滋病的病例逐漸增多,
許多科學家開始調查此傳染性病原。
合作定名
在巴黎巴斯德研究所專門研究逆轉錄病毒與癌症關係的法國病毒學家呂克·蒙塔尼(Luc Montagnier)
及其研究組於1983年首次從一位罹患晚期卡波西氏肉瘤的年輕男同性戀愛滋病人(首字縮寫LAI)的血液及淋巴結樣品中,
分離到一種的新的逆轉錄病毒;他們發現這種病毒不同於人類T4淋巴細胞白血病病毒(Human T cell Leukemia Virus,
HTLV),
而是一種慢病毒(Lentivirus),
他們將之命名為“免疫缺陷相關病毒”(Immune Deficiency-Associated Virus,
IDAV)。
大西洋另一邊,
蒙塔尼埃當時的合作者,
美國國家癌症研究所的美國生物醫學科學家羅伯特·加羅(Robert Gallo)及屬下也從一些細胞株系中分離到新病毒,
並將之命名為“IIIB/H9型人類T4淋巴細胞白血病病毒”(Human T cell Leukemia Virus-IIIB/H9,
HTLV-IIIB/H9);加羅小組首次於1984年在《科學》期刊發表論文,
論證了這種新病毒與愛滋病的病原關係。
隨後加羅前往法國,
提供HTLV-IIIB/H9以與蒙塔尼埃的IDAV (LAI)比較,
結果兩株病毒是完全一樣的,
就是蒙塔尼埃小組的LAI。
本來雙方約定共同舉行新聞發佈會,
但已經知情的美國健康與人類服務部(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DHHS)部長瑪格理特·海克勒(Margaret Heckler)緊急電召加羅回國,
單方面舉行了新聞發佈會。
DHHS指示加羅盡速開發在血液中檢測人類免疫缺陷病毒的技術並申請專利,
以方便美國的製藥公司在全球銷售這一技術,
加羅使用了這種HTLV-IIIB/H9病毒。
法美兩國以及雙方的科學家為此有若干年的爭議與官司,
一直無解;持續到1991年,
雙方才達成某些程度的諒解。
1986年,
該病毒的名稱被統一為“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
以更好地反映病毒導致免疫缺陷而不是導致癌症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