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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心理學:關於自殺的6個謬誤

1、不能和想要自殺的人談論自殺, 因為談論自殺會誘發其自殺的行為。

事實並不是這樣。 以溫和的、鎮定、接納的態度與對方交談, 可以讓對方重新思考, 可以贏得時間來做危機干預。 更重要的是, 理解、支持和接納對想要自殺的人是非常重要的, 他們的苦悶會得到宣洩, 他們的情緒會得到承托。 有可能他們會因為這些溫暖而留戀世界, 把跨出去的那只腳收回來。

2、把自殺掛在嘴邊的人不會自殺。

確實有一些人是這樣。 但也有一些自殺者會在發出預警信號後實施自殺, 據研究80%的人自殺死亡者生前曾發出各種預警信號和求救聲。

當我們沒法辨別對方屬於哪一種時, 最安全的策略是充分重視。

3、有過一次自殺念頭的人總會想自殺。

自殺念頭和實施自殺之間有一段長長的路。 很多人在遇到一些危機時都曾動過一死了之的念頭, 但這只是短暫的念頭, 過後往往會克服危機, 重新投入生活。

4、當一個人自殺行為未遂後, 危機就結束了。

這不完全正確。 如果一個人的目的只是用自殺去威脅別人, 自殺未遂、達到目的後會停止。 但如果一個人一心求死, 因偶然原因自殺未遂, 連續實施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那些狀態轉變非常快、非常好的自殺未遂者值得關注, 因為其背後可能醞釀著更大的危機。

5、自殺是衝動性行為。

這不完全正確。

那些受到強烈情緒支配的自殺, 確實有可能是衝動行為, 但有些自殺行為是在強大理性支配下的行為, 會有充分的準備和周密的安排。

6、只有嚴重的抑鬱症者才會自殺。

不完全正確。 有些嚴重的抑鬱症者可能連實施自殺的動力和精力都沒有了。 那些處於抑鬱加重、想要擺脫又無力擺脫的人自殺的危險性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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