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感染因素
致病感染可有細菌、真菌及病毒等致病微生物感染, 包括金黃色葡萄球菌敗血症、重症鏈球菌感染、白喉、腥紅熱、支原體肺炎、梅毒、布氏桿菌病、軍團菌病、乙肝病毒抗原血症、巨細胞病毒感染、傷寒、麻疹、腎盂腎炎等。
2.系統性疾病
如系統性紅斑狼瘡、乾燥綜合症、結節病、原發性冷球蛋白血症, 有無血液系統疾病, 如多發性骨髓瘤、陣發性血紅蛋白尿、淋巴增生性疾病、鐮狀細胞病等。
3.藥物致病:可能與環孢素、氨基糖甙類抗生素、兩性黴素B、止痛劑、非類固醇類抗炎藥, 順鉑等長期應用相關。
4.重金屬鹽:可能與如鎘、鋰、鋁、金、鈹等長期接觸有關。
5.化學毒物或生物毒素:如四氯化碳、四氯乙烯、甲醇、乙二醇、煤酚、亞硝基脲或蛇毒、魚膽毒、蜂毒、蕈毒等中毒史。
6.代謝疾病:如胱氨酸病、低鉀腎病、尿酸性腎病、糖尿病腎病及澱粉樣腎病史。
間質性腎炎的治療方法
1.對症治療
慢性間質性腎病的自然病程各不相同如能在早期治療原發病因常可延緩疾病的進展有時腎功能也可獲得某種程度的改善最突出的例子是尿路梗阻的解除如不能除去病因或疾病進展至晚期在腎功能不全水準相當時本病進展至終末期的速度要比慢性腎小球腎炎慢通過適當地治療低容量酸中毒高血鉀或高血壓常可使急劇惡化的腎功能逆轉終末期腎衰可用透析和腎移植療法
2.病因治療
(1)尿路感染:對於細菌感染引起的慢性間質性腎炎應用抗生素抗感染用藥時注意細菌敏感性的變化用量和療程並根據腎功能狀態調整藥物用量儘量選擇對腎臟毒性小的藥物;(2)鎮痛劑性腎病:早期診斷至為重要作出診斷後即應停止服用有關藥物減少非那西汀投放量有助於預防本病的發生;(3)梗阻性腎病:根據梗阻的病因解除梗阻同時控制感染保存腎功能;(4)中毒性腎病:藥物引起的中毒性腎病應停用該藥重金屬引起的中毒性腎病應減少接觸並用解毒藥;(5)其他原發病:其治療可參閱有關疾病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