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瘤治療結束要注意保持, 需要我們定期複查, 一般情況下治療結束後的前兩年復發的風險比較高, 複查的頻率要高一些, 通常3~4個月複查一次, 兩年後可半年複查一次, 五年後可改為每年複查一次, 堅持終身。
淋巴瘤最典型的表現是淺表部位的淋巴結無痛性、進行性腫大, 表面光滑, 質地較韌, 觸之如乒乓球感, 或像鼻尖的硬度。 以頸部和鎖骨上淋巴結腫大最常見, 腋窩、腹股溝淋巴結次之。 也有患者以深部的淋巴結腫大為主要表現, 如縱隔、腹腔、盆腔淋巴結腫大, 起病較隱匿, 發現時淋巴結腫大往往已比較明顯。
淋巴瘤也可以侵及淋巴系統以外的器官, 表現為相應器官的受侵、破壞、壓迫或梗阻。 如胃腸道淋巴瘤的表現如同胃癌和腸癌, 可出現腹痛、胃腸道潰瘍、出血、梗阻、壓迫等症狀;皮膚淋巴瘤常被誤診為銀屑病、濕疹、皮炎等;侵及顱腦, 可能出現頭痛、視物模糊、言語障礙、意識不清、性格改變、部分軀體和肢體的感覺及運動障礙, 甚至癱瘓;侵及骨骼, 可致骨痛、骨折;侵及鼻咽部, 可出現鼻塞、流涕、鼻出血等, 類似於鼻咽癌的表現。
經過化療或聯合放療後達到完全緩解的惡性腫瘤患者, 並非就徹底根除了腫瘤細胞, 這種完全緩解只是一種臨床意義上的初步治療成功, 實際上此時體內還可能殘留許多腫瘤細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