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皮膚癌又逐漸抬頭, 皮膚癌篩查再度被提升到需要重視的地位, 人類對於死亡都是有一定恐懼的, 但是當真正無法挽回的時候也無能為力。 死於癌症手下的更是數不勝數, 皮膚癌就是殺手的其中之一。 平常很仔細、謹慎的人都會在早期就發現症狀, 可是有的早期也沒有任何症狀, 所以最好定期檢查。 臨床發現, 皮膚癌病人出現明顯的症狀表現大多已到了中晚期。 在此, 我們提醒廣大皮膚癌相關的朋友要引起重視。
皮膚癌主要有三類型, 三類型都可能是過分暴露於太陽光下所致, 這至少是成因之一。
三類皮膚癌中最常見的是基底細胞癌, 若不及早治療, 會引起局部組織糜爛, 但是不會擴散到身體其他部位。 鱗狀細胞癌得不到適當治療, 則會擴散。 尚幸這兩類皮膚癌生長速度緩慢, 幾乎所有病例均可治癒。 鱗狀細胞癌有時見於絕經後婦女的外☆禁☆陰, 那就比較難以處理。
惡性黑色瘤於三者中最為少見, 通常由人體上既有的痣變成, 屬黑素細胞的癌症。 專家指出,
哪些人最有可能患皮膚癌?怎樣減少這種可能?
皮膚和眼睛的顏色越淺, 就越容易曬傷, 罹患皮膚癌的可能也越大。 長期曝曬, 例如從事像種田那樣的戶外職業, 固然會增加患皮膚癌的可能;短期曝曬, 比方說在海灘上作日光浴, 曬得皮膚起泡, 也有同樣害處;即使只是適度的季節性日光浴, 年復一年地進行, 也會增加患皮膚癌的可能。 曝曬對皮膚細胞的損害是長期累積起來的, 所以中年人和老年人患皮膚癌的可能較大。
避免患皮膚癌最簡單的方法是減少暴露於致癌的紫外線下。 有三種基本方法可減少紫外線對皮膚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