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大三陽, 也就是醫學上講的乙肝病毒e抗原陽性慢性乙型肝炎。 它指血清乙肝表面抗原、乙肝病毒e抗原和乙肝病毒核心抗體為陽性, 此時乙肝病毒DNA專案檢測都為陽性。
乙肝大三陽患者如果血清谷丙轉氨酶持續或反復升高, 或肝組織學檢查有肝炎病變者, 應該重點給予抗病毒治療。 對於乙肝病毒DNA定量大於1105拷貝/毫升, 穀丙轉氨酶水準大於80單位/升, 或穀丙轉氨酶小於80單位/升, 但肝組織學顯示KnodellHAI大於4分, 或大於2度炎症壞死者, 應進行抗病毒治療。 可根據具體情況和患者的意願, 選用普通a干擾素(ALT水準應小於400單位/升)或核苷類似物治療。
1.普通a干擾素:500萬單位(可根據患者的耐受情況適當調整劑量), 每週3次或隔日1次, 皮下或肌肉注射, 一般療程為6個月。 如有應答(有效), 為提高療效亦可延長療程至1年或更長。 應注意劑量及療程的個體化。 如治療6個月無應答者, 可改用其他抗病毒藥物。
2.聚乙二醇干擾素a-2a:180mg, 每週1次, 皮下注射, 療程1年。 劑量應根據患者耐受性等因素決定。
3.拉米夫定:100mg, 每日1次口服。 治療1年時, 如用PCR法檢測不到乙肝病毒DNA, 或其濃度低於檢測下限, 穀丙轉氨酶恢復正常,
4.阿德福韋酯:每日1次口服。 療程可參照拉米夫定。
5.恩替卡韋:0.5mg(對拉米夫定耐藥的患者為1mg), 每日1次口服。 療程可參照拉米夫定。
拉米夫定、阿德福韋、恩替卡韋同屬核苷類抗病毒藥物, 是不同時期抗病毒治療的代表藥物。 它們有共同特點, 例如抗病毒效力較強, 使用期間沒有明顯副作用。 但是也有同樣的問題, 就是療程漫長, 不能輕易停藥, 一旦停藥有可能出現反彈和復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