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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治療對淋巴瘤有什麼作用呢

濾泡性淋巴瘤患者哪些適合維持治療?維持治療中那種方案更好?維持治療的風險是不是可以控制的?專家將一一對此進行回答。

哪些患者適合維持治療?

復發性FL患者接受利妥昔單抗維持治療可獲得顯著生存益處。 因此, 對於復發的FL, 誘導治療達到CR或PR後, 可推薦對其進行利妥昔單抗維持治療。

對於初治FL患者, ECOG 1496研究的誘導治療使用了未包含利妥昔單抗的方案, 對誘導有效者的利妥昔單抗維持治療, 可顯著延長PFS, 但對OS無影響。 目前尚不清楚初治FL患者在含利妥昔單抗的誘導治療後再接受利妥昔單抗維持治療的價值。

正在進行中的PRIMA研究將有望提供答案。

哪種維持治療方案更好?

對於利妥昔單抗維持治療, 目前並無標準給藥方案。 既往研究主要包括2種給藥方案:每週1次連續4周給藥, 間隔6個月重複, 或每2~3月給藥一次。 維持治療持續時間為8~24個月不等。 目前尚缺乏直接比較給藥方案的臨床研究資料。

維持治療風險是否可控?

今後, 必須進行進一步的臨床研究以解決利妥昔單抗維持治療增加感染危險(包括病毒感染和病毒啟動)的問題, 而對於其導致的乙肝病毒再啟動, 已有研究顯示了拉米夫定預防治療的價值。 但是, 目前研究者對於維持治療期間是否需給予免疫球蛋白輸注等預防性措施, 仍沒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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