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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疾病與精神病截然不同

心理疾病和精神疾病的區別

心理障礙幾乎是人人都可能遇到, 如失戀、落榜、人際關係衝突造成的情緒波動、失調, 一段時間內不良心境造成的興趣減退、生活規律紊亂甚至行為異常、性格偏離等等, 這些由於現實問題所引起的情緒障礙, 成為心理障礙。 像這些問題大多數人往往自我調節或求助父母、親朋、老師等幫助來調節, 假如通過這些調節方法仍無效果時, 就需要找心理諮詢醫生尋求幫助。

此外, 心理諮詢也適用於神經症, 包括強迫症、焦慮症、恐怖症、疑病症、神經衰弱以及人格問題等, 還適用于心理生理障礙(即心身疾病)、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引起的心理障礙、兒童情緒障礙、學習障礙、各種智力發育異常等。

精神病指的是大腦機能活動發生率亂, 導致認識、情感、行為和意志等精神活動不同程度障礙的疾病的總稱。 致病因素有多方面:先天遺傳、個性特徵及體質因素、器質因素、社會性環境因素等。 許多精神病人有妄想、幻覺、錯覺、情感障礙、哭笑無常、自言自語、行為怪異、意志減退, 絕大多數病人缺乏自知力, 不承認自己有病, 不主動尋求醫生的幫助。 (普通人也存在不承認自己有病現象, 所以不能把缺乏自知力和不承認自己有病作為確定精神病的依據)。

如何診斷精神病?

1、是否出現了幻覺(如幻聽、幻視等)或妄想。

2、自我認知是否出現問題, 能否或是否願意接受心理或精神治療。

3、情感與認知是否倒錯混亂, 知、情、意是否是統一, 由此社會功能是否受到嚴重損害(即行為情緒是否已經嚴重脫離理智控制)。

重點在於對幻覺妄想與情感是否倒錯混亂兩個方面, 對於是否有自我認知的判斷應是在這兩個重要判斷基礎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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