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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間使用四環素 可造成肝損害

四環素類抗生素tetracyclines具有抑菌作用並在極高濃度時有殺菌作用的一大類半合成廣譜抗生素。

包括四環素、土黴素、金黴素、甲烯土黴素、強力黴素、二甲胺基四環素等。 廣泛用於多種細菌及立克次氏體、衣原體、支原體等所致之感染, 可是妊娠婦女如何被感染能用這些藥嗎?

四環素類抗生素主要是以原型經腎臟排出體外。

胎兒的腎臟結構于妊娠36周已基本發育成熟, 但和成人相比還有很大差距。 腎小球濾過面積和腎小管容積都相對不足, 所以四環素在胎兒體內排泄較慢, 易產生累積而導致中毒。

四環素在胎兒體內吸收後廣泛地分佈於各組織, 並能沉積於骨和牙組織內, 所沉積的四環素與鈣相結合。 妊娠5個月以上的婦 女使用這類藥物時, 出生的幼兒乳牙可出現螢光、變色、牙釉質發育不全、畸形和生長抑制。 還可出現胎兒心臟畸形、先天性白內障、肢體短小和缺如(如缺四指)以及產生囪門隆起, 或死胎。

另外在妊娠期間靜脈大劑量應用四環素(每日超過1克~2克)可造成嚴重肝損害, 且已有死亡報告的病例, 特別是在懷孕的後3個月不應使用。

四環素類抗生素雖抗菌譜廣、療效可靠, 但對孕婦及胎兒的危害太大, 因此孕婦應禁止使用四環素類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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