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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性淋巴瘤的十問十答

1.惡性淋巴瘤是不是只發生在淋巴結, 會長在其他地方嗎?

答:惡性淋巴瘤可以發生在淋巴結, 也可以發生在淋巴結外, 例如脾臟、胃腸道、乳腺、甲狀腺、肺、骨等。

2.淋巴結發炎會不會引起惡性淋巴瘤?消炎能預防惡性淋巴瘤嗎?

答:淋巴結發炎屬於炎症, 而惡性淋巴瘤是惡性腫瘤, 沒有必然聯繫;但是有些病毒感染可能與惡性淋巴瘤的發生有一定關係。 目前還沒有證據表明消炎能預防惡性淋巴瘤。

3.為什麼會得惡性淋巴瘤?哪些人容易得惡性淋巴瘤?

答:研究表明, 惡性淋巴瘤的發生可能與病毒感染有關,

有免疫缺陷者, 惡性淋巴瘤的發生率增高。 在進行器官移植用免疫抑制劑治療者, 其惡性淋巴瘤發生率可比一般人群高40-100倍。 在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如類風濕關節炎、紅斑狼瘡患者中, 惡性淋巴瘤的發生率亦高。 近年來隨著愛滋病的增加, 惡性淋巴瘤的發病率也相應增加。

4.怎樣確定自己是不是惡性淋巴瘤?有沒有診斷的好辦法?

答:可以進行淋巴結活檢, 骨髓穿刺, 以獲取病理學診斷。 免疫組織化學可以幫助分出惡性淋巴瘤亞型。

5.得了惡性淋巴瘤需要忌口嗎?

答:放療化療期間會有胃腸道反應, 影響飲食, 要注意合理的膳食搭配, 促進食欲, 保證營養。 應該戒煙忌酒, 其他一般無需忌口。

6.惡性淋巴瘤患者治療期間可以懷孕嗎?

答:在化療期間由於化療藥物, 尤其是烷化劑可能對孕婦及胎兒造成不良影響, 諸如增加母體出血和易感染的危險性, 對胎兒則可引起胎兒畸形、宮內生長遲緩、流產、死胎等, 因此在治療期間不建議患者或其配偶受孕。

7.孕婦得了惡性淋巴瘤可以保留孩子嗎?

答:惡性淋巴瘤一般不會通過胎盤屏障轉移到胎兒。 妊娠合併惡性淋巴瘤需根據胎次、妊娠期病情危重程度及妊娠期限, 全面權衡利弊。 不論放療還是化療均會給母體和胎兒帶來不良影響。 在妊娠早期, 若病變限於或波及膈下, 胎兒不能避開照射者, 應終止妊娠。 如病變廣泛、病情發展迅速者亦應考慮終止妊娠。 在妊娠中晚期, 且病變暫時不威脅生命時可允許繼續妊娠。

尤其是妊娠晚期可至胎兒存活分娩後再治療。

8. 懷疑惡性淋巴瘤是否一定要做淋巴結活檢?

答:是的, 正確的病理診斷是正確治療的關鍵。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分類, 惡性淋巴瘤可分為20幾種亞型, 每種亞型都是獨立的疾病。 所以一旦發現腫塊, 懷疑是淋巴瘤, 應該儘早進行病理活檢。

淺表淋巴結首選手術切除。 細針穿刺適合體內深部淋巴結和懷疑有病變的臟器, 或者治療後懷疑有復發的腫大淋巴結。 這些檢查都是安全的, 不會造成腫瘤擴散和轉移。

9. 得了惡性淋巴瘤一定要化療嗎?

答:大多數病理類型的惡性淋巴瘤需要化療。 因為它是一種全身性的疾病, 因此在治療上也首先應該以全身化療為主, 而不應該首選手術或其他治療。

特殊情況下可以單純局部治療, 例如手術切除或放療。

惡性淋巴瘤有以下情況要考慮造血幹細胞移植:①治療後復發的, 經再次治療有效的惡性淋巴瘤。 ②第一次治療達到完全緩解的, 但屬於高度惡性的極易復發的惡性淋巴瘤。

10 惡性淋巴瘤治療結束後是否還要定期檢查?

答:是的, 定期隨訪可以及時發現腫瘤復發, 還可評價治療的效果, 瞭解遠期毒副反應。 一般治療結束後第1~2年內每3月隨訪一次, 以後半年到一年一次, 以至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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