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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梅毒的藥物發展史

梅毒的青黴素治療方案有:

早期先天梅毒患者的治療:

1、對已經治療的梅毒孕婦所生的嬰兒, 應進行臨床及血清學檢查, 直至血清學檢查轉陰或維持陰性三個月以上為止。

2、若發生臨床症狀或放射學檢查有骨梅毒損害, 或血清學滴度上升二管以上或持續升高時, 或孕婦未經充分青黴素治療或無條件對嬰兒進行仔細檢查時, 須給嬰兒進行治療。 治療方法可用普魯卡因青黴素肌肉注射, 每日一次, 每次每公斤體重予以5萬單位, 連續注射十天, 總劑量一般在150萬單位至300萬單位左右。

3、對於不便連續注射而脊髓液正常的早期先天梅毒兒,

可肌注苄星青黴素, 一次注射每公斤體重5萬單位。

早期梅毒的治療

1、一期、二期和病期不足兩年的潛伏梅毒患者, 可給予青黴素肌肉注射, 每側臀部120萬單位, 共240萬單位, 只注射一次。

2、可肌肉注射普魯卡因青黴素G混懸液, 每日一次, 共10天, 總量600萬單位。 治療後一年內, 應用兩次臨床及血清學檢查。

3、對早期梅毒患者應予以充足的治療, 徹底消滅傳染源, 對於其性接觸者, 也應全部予以檢查及治療。

晚期先天梅毒的治療:

1、青黴素是高效抗梅毒螺旋體的藥物, 血清濃度高於0.03單位/毫升時, 即可殺滅梅毒螺旋體。 由於青黴素注射後引起大量的螺旋體死亡放出異性蛋白, 可引起Jarisch-Herxheimer反應。 兩歲以上的先天梅毒治療方法可按成人的相應病期進行,

其用量不超過成人的劑量。

2、在早期患者這種反應常在注射後3-12小時出現發熱, 乏力及皮膚損害或骨膜炎疼痛症狀等加重, 但一般並不嚴重, 可於24小時左右緩解。 但在晚期梅毒偶可引起病灶性反應, 如注射後心血管梅毒患者出現心絞痛、心律不齊, 甚至發生主動脈瘤破裂等;亦可使神經梅毒症狀加重, 如耳聾加重或出現頭痛症狀。 有人主張在用青黴素治療心血管或神經梅毒前2-3日, 開始用強的松, 可減輕Jarisch-herxheimer反應。 服法, 每日20-30毫克, 治療開始2-3後, 如無反應或反應較輕即逐漸減量, 停止此種預防措施。

3、其它抗生素:目前有許多青黴素以外的抗生素用於治療梅毒螺旋體。 這些抗生素有紅黴素類如阿奇黴素,

羅紅黴素, 利君沙;四環素類如強力黴素, 土黴素, 鏈黴素。 近幾年又試用頭孢曲松鈉, 頭孢噻肟鈉, 臨床上都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晚期梅毒的治療:

1、三期皮膚、粘膜、骨損害等患者, 病期在兩年以上的潛伏梅毒, 心血管梅毒和神經梅毒等。 用苄星青黴素每週肌肉注射一次, 每次240萬單位, 共三次, 總量720萬單位。 對於晚期梅毒患者的配偶及治療前所生的子女應進行檢查。

2、對於良性晚期梅毒(血管、粘膜及骨等)可予以普魯卡因青黴素G肌肉注射, 每日一次, 每次60萬單位, 共15次, 總劑量900萬單位。

3、治療後, 應每年檢查一次。 神經梅毒患者應每年檢查脊髓液, 至取得較理想的改進, 一般細胞及蛋白含量恢復較早而脊髓液的血清學反應恢復較遲。

孕婦梅毒患者的治療

早期梅毒患者如能早期治療可防止發生先天梅毒。 在梅毒流行區, 對可能患梅毒的孕婦, 應在懷孕的前三個月及產前三個月, 至少各進行一次血清學檢查。 如為陽性, 病史及體檢符合梅毒時, 應按所患梅毒的分期予以青黴素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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