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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部損傷治療原則

(1)非手術治療:適用于一時不能確定有無內臟損傷或者為輕度單純實質臟器損傷者。 嚴密觀察病情極為重要。

1)觀察內容包括:①注意生命體征變化, 每l5~30分鐘測脈搏、呼吸和血壓一次;②每半小時檢查一次腹部體征, 注意有無腹膜刺激征及其程度和範圍的變化;③每30~60分鐘檢查一次血紅細胞數、血紅蛋白和紅細胞比容以及白細胞計數的變化;④必要時可重複進行診斷性腹腔穿刺。

2)體位:絕對臥床, 不隨意搬動患者, 血壓平穩時, 宜取半臥位。

3)禁食:對可能有胃腸道穿孔或腸麻痹者, 應予胃腸減壓, 待病情好轉, 腸蠕動恢復,

肛門排氣, 可拔除胃腸減壓管, 並開始進食。 禁食期間及時補充液體, 必要時輸血防止休克。

4)應用抗生素:預防或治療可能存在的感染。

5)觀察期間禁用嗎啡類鎮痛藥物, 禁忌灌腸。

6)一旦決定手術, 應及時完成腹部急症手術準備。

(2)手術治療:已確診腹腔內臟器破裂, 對於非手術治療, 經觀察未能排除腹內臟器損傷, 或在觀察期間出現以下情況時, 應終止觀察, 進行手術探查。

1)腹痛和腹膜刺激征有進行性加重或範圍擴大者;

2)腸蠕動音逐漸減少、消失或出現明顯腹脹;

3)全身情況有惡化趨勢, 出現口渴、煩躁、脈率增快或體溫升高, 血白細胞計數上升;

4)膈下有游離氣體;

5)紅細胞計數進行性下降;

6)血壓由穩定轉為不穩定甚至休克;

7)腹腔穿刺吸出氣體、不凝血液、腿汁或胃腸內容物;

8)積極救治休克而情況不見好轉或繼續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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