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手術、放療和化療等治療手段, 很多子宮內膜癌患者都會困惑, 到底選擇哪種方法才會對自己最有利, 如何結合這些治療才能最大可能地獲得痊癒的機會?
原則上講, 只要子宮內膜癌患者身體情況能夠耐受, 就應該在第一時間接受手術治療, 除非患者有嚴重的內科合併症, 不能耐受手術;或者已經到了晚期, 手術切除難以實施。
第一, 手術能夠切除癌變的子宮及其他可能已經發生轉移的病灶, 包括緊密相鄰的卵巢、輸卵管, 以及周圍的淋巴結等。 通過手術, 可以直接根除腫瘤達到治癒目的,
第二, 手術可以對疾病進行正確診斷和分期。 準確的臨床分期, 是選擇適宜治療的保障, 否則極有可能導致治療的過度或不足。
子宮內膜癌對放療比較敏感, 因此放療是其手術後首選的輔助治療手段。 對照研究表明, 放療可以降低中分化子宮內膜癌患者的局部復發率, 提高高分化患者的5年生存率。 如果患者身體情況差, 不能耐受手術, 或根本不願意接受手術, 那麼放療就是首選了。
而化療, 目前主要是預後差、容易復發患者的輔助治療手段, 對特殊病理類型的子宮內膜癌, 已提示有遠處轉移的患者, 意義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