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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發關節炎關節痛的藥物有哪些?

能引起化膿性關節炎的藥物

腎上腺皮質激素如強的松、地塞米松等, 當大劑量或較長時間應用後, 會引起骨質疏鬆或骨的無菌性壞死而出現關節痛。 更有甚者, 還能明顯降低機體抵抗力而誘發化膿性關節炎。 如反復在局部關節腔內注射確炎舒松等, 可以直接損害關節的滑膜而引起關節炎, 或者因注射時消毒不夠嚴密而出現化膿性關節炎。

能引起過敏性關節炎的藥物

青黴素的最大特點是會引起多種過敏反應, 出現皮疹、嗜酸性細胞增高, 直至發生嚴重威脅病人生命的過敏性休克。 在這一系列過敏反應中,

就有關節疼痛的表現, 少數病人還有關節腫脹和輕度積液。 其他藥物引起過敏時, 也可以出現關節疼痛。 藥物所引起的這些過敏性關節痛和關節炎, 在停用這些藥物時即能消失。

破傷風抗毒素、白喉抗毒素、狂犬病血清、白喉、傷寒疫苗等均為異體蛋白, 能成為抗原物質而引起過敏反應, 發生血清病而出現關節痛、肌肉痛、發熱、蕁麻疹等。 關節痛多數發生在用藥後1~4天, 常持續1周而消失。 就是被某些人誤認為是補藥的丙種球蛋白和胎盤球蛋白, 注射後也可能出現過敏性關節痛。

能引起兒童關節病的藥物

氟呱酸、氟嗪酸、環丙氟呱酸等喹酮類藥物, 因具有殺菌快, 口服吸收好的特點, 備受青睞。 但也有一些副作用,

不但能影響兒童軟骨發育, 使兒童生長受到抑制, 而且能發生關節病。 據國外有關資料顯示, 這類藥物也使少數成人出現關節病。

能引起類似紅斑狼瘡的藥物

有些病人在應用抗心律失常藥普魯卡因醯胺、心得靜, 抗高血壓藥利血平, 甲基多巴, 抗癆藥異煙肼、抗生素青黴素、鏈黴素、四環素、灰黃黴素以及碘胺藥、保泰松等藥物後2周到6周內, 可出現類似系統性紅斑狼瘡的臨床表現和實驗室檢查異常情況, 如關節痛、發熱、皮疹、疲乏、心包炎、血沉增快, 抗結核抗體陽性、類風濕因數陽性和血小板減少、貧血, 有時甚至能找到狼瘡細胞等。 停用以上藥物, 症狀即能迅速好轉, 但抗結核抗體、類風濕因數等陽性可持續數日至數年。

藥物引起的關節痛和關節炎, 預後一般較好, 但不可掉以輕心, 應該防患於未然。

在用藥過程中, 要密切地觀察, 一旦出現關節腫痛等情況, 應懷疑可能是藥物所致。 一旦證實, 應當機立斷, 減量或停用或改用其他藥物。 一般症狀和體征能夠自行消失, 不留後遺症。 若關節腫痛較嚴重, 或轉成化膿性關節炎時, 應及時請醫生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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