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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嬰兒痙攣症呢?症狀表現有哪些?

什麼是嬰兒痙攣症呢?嬰兒痙攣症實際是嬰兒時期一種特殊類型的癲癇。 此病症多發於3-7個月的嬰兒, 其病因可能與產傷、新生兒窒息、病毒性腦炎、宮內感染有關。 嬰兒除了全身抽搐外, 還可能會引起智障。 痙攣發作特點 典型發作呈鞠躬樣或點頭樣, 亦有人觀察到本病呈多種形式發作, 如屈曲-過伸混合性痙攣最常見。

其他有屈曲性, 過伸性, 肌陣攣, 失張力或強直性, 一側性, 非典型失神發作等。

那麼嬰兒痙攣症的臨床表現有哪些呢?

1、閃電樣痙攣:持續時間非常短暫, 只有發作時注視著患兒才能發覺;

2、鞠躬樣痙攣:突然發作的短暫的全身肌肉痙攣, 頸、軀幹和腿彎曲, 雙臂向前向外急伸;

3、不典型發作形式:具備下列一種或幾種症狀:頭向一側旋轉、一側肢體抽搐、頭向後仰、伸腿、眼向上翻、不自主發笑、面色發紅、面色發白、發作後困倦等;

4、點頭樣痙攣:肌肉痙攣主要局限於頭頸部, 出現點頭樣發作, 發作時很突然地點頭, 有的患者是單個動作, 有的患者連續點數下, 有的患兒前額、面部經常出現碰傷。

為了防止嬰兒痙攣症的復發和轉變成癲癇大發作或精神運動性發作, 即使在發作完全停止以後, 藥物劑量仍不要減少, 而應繼續服藥2—4年, 然後在醫生的指導下慎重地、逐漸地減藥直至停藥。

此外, 家長要特別重視的是, 一旦確診就應立即治療。

治療開始的時間越早, 病兒腦損害的程度就可能越輕。 目前用於治療嬰兒痙攣症的主要藥物是硝基安定和激素, 如果兩者聯合使用, 藥效就更好。 藥物治療過程中, 應堅持有規律地給孩子服藥, 以保持必需的有效血濃度。 在孩子開始服藥時, 應每2—3周去醫院檢查一次, 以後每3—6個月複查一次。 同時應密切注意藥物的毒性表現, 定期帶孩子到醫院檢查肝腎功能和血常規, 一旦發現異常, 及時採取進一步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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