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現為各種形態的混濁。 其病因有二類:一是由遺傳因素決定的, 多屬常染色體顯性遺傳。 二是孕期母體或胚胎的病變對胚胎晶體的損害, 常合併有眼及全身其他先天畸形。
臨床表現
1.全白內障 晶體完全混濁。
2.極性白內障(polar cataract) 分前極和後極兩種。 分別位於視軸區前後囊, 為局限性混濁, 靜止性, 後極性混濁對視力影響較大。
3.繞核白內障(perinuclear cataract) 圍繞晶體胎兒核的板層或帶狀混濁, 對視力的影響取決於混濁區的大小及密度。
4.花冠狀白內障(coronary cataract) 為雙側, 對稱性的周邊皮質混濁。 散瞳後可見晶體周邊部皮質層內有許多大小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