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牙膏來推廣具有防治口腔疾病功效的藥品, 是非常簡便的理想方式, 既是口腔醫生所追求的目標, 也是深受群眾歡迎、樂於為群眾接受的方式。 但在實踐過程中, 往往不能獲得令人滿意的理想效果, 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幾方面。
①牙膏中的藥物在口腔內不能保持太長的時間, 即被漱口吐出, 以致很難發揮藥物作用。 一般要求每次刷牙不得少於3分鐘(多數人在1分鐘左右刷完), 但藥物很難在3分鐘之內快速起到防治口腔疾病的作用。 當然養成良好的刷牙習慣, 天天刷牙, 多次接觸, 也有一定的積累效果。
②所用藥物必須避免對口腔正常組織的損害。 如牙石可用酸性藥物溶解, 但是, 酸性藥物又可損傷牙齒和牙齦組織, 目前尚未找到僅對牙石有破壞作用, 而又不損傷口腔正常組織的藥物。
③很難確定藥物的有效濃度。 濃度太高, 有害口腔健康:濃度適當, 當藥物進入口腔後, 又被唾液沖淡, 而達不到足夠的有效濃度。
④藥物的作用常被口腔內的汙物(如牙石)阻擋, 或受牙齒形態特徵的限制, 難以到達真正的易感病變區(如齲齒易感的窩溝和牙齒的鄰接面)。
⑤牙膏中的藥品常因放置時間太久(主要是因為商品的貯存、運輸所需要的時間), 可能發生其他的化學變化, 失去原有的藥效。
⑥有效藥品又常因帶有難以被人接受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