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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治療子宮肌瘤介紹

(一)藥物治療的適應症

1。 絕經前婦女, 肌瘤不很大, 症狀亦輕, 應用藥物後, 使子宮萎縮絕經, 肌瘤隨之萎縮而免於手術。

2。 年輕要求保留生育功能者。 生育年齡因肌瘤所致不孕或流產, 藥物治療後使肌瘤萎縮促使受孕, 胎兒成活。

3。 患者合併內科、外科疾病不能勝任手術或不願手術者。

4。 有手術指征, 但目前有禁忌症需要治療後方可手術者。

5。 選擇藥物治療前, 均宜先行診斷性刮宮做內膜活檢, 排除惡性變, 尤對月經紊亂或經量增多者。 刮宮兼有診斷及止血作用。

藥物治療的根據在於, 子宮肌瘤為性激素依賴性腫瘤,

故採用拮抗性激素的藥物以治療。 新近應用的是暫時性抑制卵巢的藥物。 丹那唑、棉酚為國內常用藥物。 其他雄激素、孕激素及維生素類藥物也使用。 自1983年開始研究報導, 應用促性腺激素釋放激素類似物(GnRHa)成功的縮小了子宮平滑肌瘤。 研究證明GnRHa間接地減少垂體水準促性腺激素分泌, 從而有效地抑制卵巢功能, 即所謂“降調節”(downregulation)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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