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是指骨結構的連續性完全或部分斷裂。 多見於兒童及老年人, 中青年人也時有發生。 病人常為—個部位骨折, 少數為多發性骨折。 經及時恰當處理, 多數病人能恢復原來的功能, 少數病人可遺留有不同程度的後遺症。 那麼, 什麼原因造成骨折復發呢?
受傷的肢體由於長期固定、不負重, 逐漸出現骨質疏鬆、骨強度降低, 使肢體一時間難以支撐人的體重, 這就是為什麼一些患者朋友在負重行走時雖然未受到明確外傷卻也會骨折的原因。 有關專家介紹, 由於骨折病人的護理不當而引起骨折好後仍再次骨折。
一、骨折發生後, 受傷的肢體由於長期固定、不負重, 逐漸出現骨質疏鬆、骨強度降低, 使肢體一時間難以支撐人的體重, 這就是為什麼一些患者朋友在負重行走時雖然未受到明確外傷卻也會骨折的原因。
二、雖然X線片顯示有連接骨痂、表明骨折已經癒合, 但這並不能說明骨的內在結構已經恢復。 專家介紹, 骨的正常結構的形成與強化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是通過逐步承受應力的過程中完成的, 在醫學上稱之為骨的塑型。 骨折發生後, 人的骨折區在損傷組織的刺激下細胞增生, 在骨折端形成骨痂。
骨折24小時內, 骨折端附近的骨外膜增生肥厚, 新生血管長入, 開始在膜內形成外骨痂, 而骨內膜、骨髓的成骨細胞也以同樣的方式進行增殖形成內骨痂,
對於骨折復發的原因, 專家還提到應力的作用下, 成骨細胞和破骨細胞共同對骨痂進行改建, 破骨細胞“拆除”不受力的多餘部分, 成骨細胞重新搭建、加強受力大的部分。 經過數月甚至數年的時間, 才能完成骨痂的塑型。 只有完成骨痂塑型, 骨強度才會逐漸恢復正常。 否則, 患肢一旦受到外力作用就很容易再次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