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診斷和積極治療是最好的預防措施。 在治療未起作用之前, 需要護理人員和親屬對患者進行嚴密監護。
對自殺觀念強的病人, 需進行適當的約束, 必要時專人看管, 使病人24小時不離醫護人員的視線, 無機可乘。
對患者應爭取早期治療, 以儘快控制精神症狀。
把危險品(如刀、繩、剪)收查好, 以避免病人利用這些器械自殺。
處方的藥物只能限於幾天的量或由家屬保管, 防止病人以藥物作為自殺的方法。
多與病人交談, 鼓勵病人生存的希望。 要讓病人表達他的不良心境, 自殺的衝動和想法, 使內心活動外在化,
嚴密觀察恢復期的病人。 有些病人雖然病情好轉, 但由於社會的歧視, 就業的困難以及精神刺激等, 病人仍可出現自殺, 且自殺率較高, 故對恢復期的病人也應多加注意, 減少不良的精神刺激, 嚴防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