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止血帶不宜長時間結紮。 用布條、紗布作止血帶包紮時, 止血帶不宜過細過窄, 不宜直接紮在皮膚上, 止血帶與皮膚之間應墊以布料(可用紗布、毛巾或衣袖等)。 紮止血帶鬆緊要適當, 每隔30至60分鐘應鬆開2至3分鐘(並用指壓法代替止血), 避免止血帶以下肢體缺血壞死。
二、小而深的傷口不宜馬上包紮, 特別是鏽釘或木刺紮傷後或是玻璃損傷, 傷口缺氧。 若馬上包紮, 會有利於破傷風桿菌的生長和繁殖。 應到醫院清創並注射破傷風抗毒素。
三、昏迷病人高級神經活動受到嚴重抑制, 應嚴密觀察, 細心護理。
四、皮膚接觸農藥, 不宜用熱水及酒精擦洗, 否則會促進毒物的吸收。 應立即脫去污染的衣服(包括內衣)、手套、鞋襪等, 並用肥皂水或1%、5%碳酸氫鈉溶液徹底沖洗皮膚、頭髮上的毒物。
五、急性腹痛起病急,
變化多、發展快,
如不及時處理,
可在短期內危及生命,
應及時去醫院診斷,
正確治療。
對診斷一時難以明確的病人,
不宜服強烈止痛藥(如止痛片、強痛定、嗎啡、杜冷丁等),
並禁用瀉藥,
禁止灌腸。
否則會掩蓋病情,
延誤診斷或加重病情。
待檢查確診後再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