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癌是現在社會中常見的一種皮膚疾病, 該病的發病率比較高, 發病部位可以遍及全身, 發生皮膚癌後若不及時治療, 不但會導致病情加重, 還會引起其他的併發症。 皮膚癌主要有三類型, 三類型都可能是過分暴露於太陽光下所致, 這至少是成因之一。 下面就說一下皮膚癌的先兆有哪些, 希望能夠給人們帶來幫助。
來自太陽光的紫外線能夠破壞皮膚細胞的遺傳特性, 導致癌前變化和癌細胞的生長。 顯而易見的是, 皮膚的最表層是首先受到侵害的部分。 三種主要的皮膚癌:基底細胞癌(或侵蝕性潰瘍)、鱗狀細胞癌和惡性黑色瘤,
三類皮膚癌中最常見的是基底細胞癌, 若不及早治療, 會引起局部組織糜爛, 但是不會擴散到身體其他部位。 鱗狀細胞癌得不到適當治療, 則會擴散。 尚幸這兩類皮膚癌生長速度緩慢, 幾乎所有病例均可治癒。 鱗狀細胞癌有時見於絕經後婦女的外☆禁☆陰, 那就比較難以處理。
惡性黑色瘤於三者中最為少見, 通常由人體上既有的痣變成, 屬黑素細胞的癌症。 這是最嚴重的一種皮膚癌, 發病後即迅速擴散。 如果能及早發現皮膚癌的先兆, 展開治療, 治癒率約為百分之七十五。
皮膚癌的先兆多表現為紅斑狀或略高出皮面的丘疹樣皮損, 表面常伴有鱗形脫屑或痂皮形成,
皮膚癌特徵與某些癌前期病變如日光性角化病、角化棘皮瘤的症狀十分相似, 很難鑒別。 日光性角化病有粗糙的高出皮面的紅斑, 表面覆有鱗屑, 除去鱗 屑後, 紅斑常無明顯隆起。 這與原位鱗形細胞癌的呈邊界清楚的、略高出皮面的紅斑樣丘疹極相近, 唯後者的鱗屑及痂皮更明顯, 病變更具實質性。
以上介紹的就是皮膚癌的先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