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治療即放療, 可以說是惡性腫瘤的基本治療手段之一。 但是在20世紀90年代以前, 由於醫療水準的限制, 肝癌患者如選擇放療, 不僅治療效果較差, 而且會對肝臟造成較大的損傷, 因只有少數肝癌患者會選擇進行放療。
直到90年代中期之後, 隨著現代精確放療技術的迅速發展, 三維適形放療、調強適形放療和立體定向放療等技術日益成熟並廣泛應用於臨床, 使得放射療法逐漸成為了肝癌的重要治療手段之一。
肝癌的放射療法可有根治性放療、姑息性放療以及手術後放療三種類型。 但並不是所有肝癌患者都可以進行根治性放療,
1、患者的全身情況較好, Karnofsky體力活動級數在70%以上。
2、患者肝功能在正常範圍且無嚴重肝硬化。
3、患者肝內癌灶為直徑在9cm以下的單個。
4、B超、CT或MRI檢查門靜脈系統未見癌栓。
5、癌變部位無遠處轉移。
6、沒有黃疸、腹水等症狀, 或黃疸、腹水經治療能長期控制者。 此外, 局灶引起的阻塞性黃疸亦可考慮。
7、患者無出血傾向,
無肝性腦病,
無上消化道出血,
亦無其他嚴重併發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