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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淋巴癌的內因與外因

引起淋巴癌的因素有很多, 可歸結為內因和外因, 內因主要是指遺傳因素及患者自身狀況, 而外因主要是指可誘發淋巴癌的危險因素, 如輻射、病毒等。

內因:內因包括患者身體素質, 一般身體素質好的人, 其免疫力就強, 可更好的抵禦危險因素, 降低發病風險。

另外, 淋巴癌的發病受到遺傳因素的的影響, 目前研究認為淋巴癌本身並不遺傳, 這裡的遺傳指的是體質上的遺傳, 某些人的受體素質在致癌物質的作用下容易發生癌變或對異常細胞免疫力低, 在外界因素的刺激下更容易發生淋巴癌,

且淋巴癌有明顯的家族聚集性, 即一家幾代人中都有人發病。

外因:所謂外因指易誘發淋巴癌或可直接致癌的因素, 這包括外部的輻射與病毒的感染。

輻射是引起淋巴癌的主要危險因素, 輻射強度越大, 危險就越高, 而且, 25歲前受到大劑量輻射的人群其淋巴癌發病率要比其他人群高, 因此應避免輻射。

另外, 一些病毒可能也與淋巴癌的發生有關, 包括EB病毒、人類嗜T淋巴細胞病毒、人類嗜B淋巴細胞病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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