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宮肌瘤藥物治療適用症:
A。 術前輔助治療, 這是目前應用最多的適應證, 大肌瘤伴有嚴重子宮出血, 術前臨時用藥使子宮肌瘤縮小後手術, 使術中出血減少而且操作容易尤其是子宮肌瘤剔除術。 值得注意的是若行子宮肌瘤剔除術, 有些子宮肌瘤因術前應用藥物而縮小, 可使術者術中難以發現而被遺漏, 因而會增加子宮肌瘤剔除術後“復發”的機會。
B。 子宮肌瘤合併不孕患者, 經藥物治療後子宮肌瘤縮小, 為受孕改善條件。
C。 近絕經期患者採用藥物治療後,
D。 子宮肌瘤患者有嚴重合併症, 暫不能接受手術者, 可以採用藥物治療, 控制子宮肌瘤生長, 暫緩手術。
子宮肌瘤病因到現在為止並不十分明確, 可能長期雌激素刺激有關, 中醫認為本病的發生主要為風、寒、濕、熱之邪內侵, 或七情、飲食內傷, 臟腑功能失調, 氣機阻滯、淤血、痰飲、濕濁等有形之邪, 相繼內生, 停積小腹, 腹結不解, 日積月累, 逐漸而成。
中醫治療子宮肌瘤一般是根據內服調理、穴位啟動等中醫中的原理方式, 子宮肌瘤屬於中醫“症瘕”範疇, 其主要病機是血瘀, 故根據不同病機, 分別配用溫經散寒, 益氣補血, 化痰消瘀, 軟堅散結之法。
如上是對子宮肌瘤藥物治療適用症做出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