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卵巢癌的化學治療原則

陳女士08年被查出來卵巢癌, 病理是漿液型3C, 有卵尾和腸的轉移, 手術切除病灶, 由於未能完全清楚病灶, 於是09年2月起開始選擇化療, 藥物是脂質紫杉醇和順柏。 經過六個療程後, 125為0.7, 其他指標正常。 2個月後經過加強CT檢測, 檢查盆腔有少量積液, 盆腔見淋巴節結節小腫塊, 其他沒有病灶和轉移跡象。 那麼卵巢癌的化療原則是什麼呢?

卵巢癌發生擴散時, 進行手術往往已不能清除病灶, 因此常用化療進行輔助治療, 儘管對於惡性卵巢癌至今尚無統一的治療方案, 但仍有一定的原則可以遵循:

1.大劑量間歇用藥指每療程用藥1周左右間歇3~4周左右,

既能達到有效的抗腫瘤作用又有利於機體消除毒性及恢復免疫功能;

2.和單一化療相比, 聯合化療療效效果更好, 但治療時須注意儘量減小聯合化療毒性反應;

3.進行化療前先進行藥物敏感試驗, 選用敏感的化療藥可延長患者的生存時間;

4.不管選擇何種化療方案, 每療程後應間隔3~4周, 根據病人體質反應程度、血象及肝腎功能等情況而定, 用藥至少4~6個療程, 晚期或不敏感的腫瘤化療者療程應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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