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性皮炎發病機理非常複雜, 可以是免疫性或非免疫性機理, 但大部分藥疹是變態反應, 由於變態反應的藥疹只限於少數服藥的人, 服用各種藥品的人很多。 而發生藥疹的畢竟是少數, 又由於變應性藥疹不是藥理作用或毒性反應, 藥疹和用藥的劑量無關, 極微量的藥物能使高度敏感的人發生嚴重的藥疹。
四型變態反應:血清、疫苗等藥物是蛋白質構成的完全抗原, 而若干非蛋白質性化學藥品是半抗原和身體組織的蛋白質相結合, 才成為完全抗原。 機體接觸抗原後, 經過一定潛伏期, 免疫細胞致敏或產生足量抗體,
屬於某幾型的藥疹可以同時存在。 有些藥物經光線作用可起變態反應而發生藥疹, 表現為紅斑塊、風團、扁平苔蘚, 可發生於經常暴光的部位, 也可出現於非暴露的皮膚上。 磺胺藥、氯丙嗪、避孕藥、四環素等藥物常引起光變態反應。 對某一些藥物過敏者可對化學結構相似的另一種藥物發生藥疹。
少數藥疹和變態反應無關。 由於光中毒作用而發生的皮疹也和變態反應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