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篇文章裡曾看到一句話:喜歡一個人, 原來可以是這樣啊, 心裡明晃晃的, 全是他, 無論走到哪裡, 全是他。
喜歡時, 日子因他而生動。 於是, 花開有聲, 流水有意, 白雲有情, 連麻雀的聒噪, 也變成了動聽的音樂。
喜歡一個人, 晴天是明媚燦爛的, 雨天是詩意唯美的, 清晨是花草含露的, 而夜晚則是訴說星語心願的。
喜歡一個人, 你會覺得生命中的有些時光, 是大把大把用來浪擲的。 你願意每時每刻和他在一起, 什麼也不做, 就這樣, 手牽著手, 臉對著臉, 心貼著心, 聽著彼此的呼吸, 也是好的。
和他在一起的每分每秒都帶著詩情畫意,
自己一個人, 會度日如年;和他在一起時, 好好的二十四個小時, 怎麼就變短了呢?你會覺得, 日子縮短了天光。 原來, 兩個人在一起, 是最幸福快樂的時光, 一切的身外之物, 包括時間都被忽略了。 所以, 才會覺得, 悅心的日子總是過的太快。
喜歡時, 一個懷抱溫暖如春, 一個癡吻勝似天堂。
喜歡一個人, 看著別人帶眼鏡是那麼的彆扭, 可到了他的臉上怎麼就那麼合適呢?仿佛他的風度, 就是那一幅近視鏡顯示出來的, 仿佛他的知識、學養都與那副眼鏡有關。
喜歡一個人, 他一舉手一投足, 他朗朗的笑語, 都有著豐富的內容。 他頑皮的一笑,
就像《人生》裡劉巧珍喜愛高加林:“她時時刻刻在想念他, 又處處躲避他。 她怕她的走路、姿勢和說話在他面前顯出什麼不妥當來, 惹她心愛的人笑話。 但是, 她的心裡和眼睛卻從來也沒有離開過他啊!”加林讓她刷牙, 她就端著牙缸, 蹲在他們家的鹼畔上刷開了牙, 引得了目光短淺的貧嘴女人們議論紛紛。
巧珍才不管這些呢。 她非刷牙不可。 因為這是親愛的加林哥要她這樣做的啊!癡情的姑娘為了讓心愛的男人喜歡, 任何勇氣都能鼓起來。 她根本不管世人的譏笑,
喜歡一個人, 你會用世界上最輕最輕的聲音, 輕輕地喚他的名字, 每夜每夜。 讀他千遍也不厭倦, 讀他的感覺像春天。
喜歡一個人, 只覺得一分一秒都好到心裡去, 喜洋洋, 亮光光, 不嫌浪費, 不嫌有悲有喜有惆悵, 喜歡他惹是生非的煩惱, 甚至喜歡他身上小小的瑕眥。
喜歡一個人, 感覺自己很卑賤。 所以, 張愛玲在送給胡蘭成照片的背後, 寫著:“見到他, 她變得很低很低, 低到塵埃裡, 但她的心裡是歡喜的, 歡喜的從塵埃裡開出花來。 ”
喜歡一個人的感覺, 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