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患兒服用抗癲癇藥物1~3個月後, 癲癇發作仍未完全控制或治療效果不盡如人意, 應該考慮以下問題:
應對癲癇診斷重新評估, 要檢查患兒的發作是否為真正的癲癇發作, 有無非癲癇性發作的可能。 如果是非癲癇性發作抗癲癇藥物是無效的。
如果癲癇診斷無異, 確定癲癇發作類型的診斷是否正確。
患兒所服藥物是否適合治療該類型發作。 如所服藥物不適合發作型, 應該換藥。
藥物劑量是否合適:應檢查血藥濃度, 如濃度偏低, 可適當增加劑量, 以期達到有效濃度。 如血藥濃度已在有效範圍,
如能排除劑量、藥物種類等問題, 應檢查用藥方法和服藥間隔時間是否合適。 患兒有無漏服、停服、自己私自丟失藥物的發生。
如一種藥物劑量已經在有效治療範圍內仍無效, 可考慮換藥或聯合用藥。
如長期藥物治療無效則要考慮其他治療方法, 如生酮飲食、癲癇外科手術治療等。